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关于印发< 新余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学院发〔2014〕10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做好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需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并设立一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填写好《××××部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1373697995@qq.com,纸质稿盖好部门或学院公章,于2021年10月12日(下周二)下班之前上报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改办)统计信息科。
联 系 人:肖琳(行政楼203室)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改办)
2021年10月9日
附件:××××部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