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1〕7号)要求,为及时掌握我校春季开学后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本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掌握学校春季开学后学生和教职工变动情况,涉及的职能部门主要有教务处、人事处和继续教育学院。
二、数据采集时间节点及填报方式
期初数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初数据(即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已上报的年报数据),相关职能部门可以使用账号密码进入系统查看去年上报的各项数据。
期末数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数据,需要教务处、人事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对照期初数据,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学生与教师异动信息填报。
三、填报工作计划
半年报通过江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系统填报,系统已经开放,系统关闭时间为4月30日。为如期完成本次填报任务,相关填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4月7日前,发改办发布填报工作通知。
(二)4月7日~4月14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完成本部门的异动数据填报工作。
(三)4月15日~4月22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登陆省厅相应填报系统完成数据填报(系统网址:https://tj.jxedu.gov.cn,系统在4月15日正式开放,账号与密码届时由发改办提供给具体负责填报的工作人员),并填写纸质稿“新余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学生变动情况表”(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教师变动情况表”(附件4),送呈本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发改办。
(四)4月23日~4月26日,发改办进行数据汇总、审查及系统校验。
(四)4月27日~4月29日,发改办打印统计报表,上报学校审阅校准。
(五)4月30日前,发改办将统计报表报省教育厅,完成本次填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谁填表、谁上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登录系统校对、填报,确保数据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2.发改办要做好填报系统管理,及时给相关职能部门开通账号,按照省厅要求做好最终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联系人:赵小勇,联系电话:15107909721(8126)。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半年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1〕7号)
附件2:新余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学生变动情况表
附件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教师变动情况表
发改办
2021年4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