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是我校促进学科发展、改善教学科研条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资金来源。为了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突出绩效导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1. 2019年项目申报范围必须结合“十三五”事业规划、学校2019年度重点工作、学校教学科研条件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现实需求,与学校当前紧迫任务紧密衔接。
2. 2019年申报项目原则上从2019~2021年项目建设规划中遴选。
3.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文本的质量,请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所属单位做好项目申报方案及绩效目标编制。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2019年工作重点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具体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通知进行。
4. 各归口管理部门积极做好新项目的储备及遴选工作,凡拟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后,由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发改办。
二、2015-2018年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安排
根据《新余学院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余学院发〔2019〕1号),在今年5月20-31日对我校2010-2018年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再次对2015-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估工作。项目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成效。
工作要求:
1. 学校将于10-11月进行2015-2018年项目绩效考核,请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所属单位认真对照检查项目状态,未验收或未建完的项目跟进项目的建设实施。
2. 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所属单位提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项目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至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含项目执行与管理情况、项目采购与招标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成果收益及存在的问题等。
3.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小组由归口管理部门、发改办、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中心、采购与招标办及有关专家组成。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绩效考核奖惩依据及所属单位申报年度项目的参考。
特此通知。
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