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新余学院院校研究课题的通知》,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将组织开展课题结题验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受理结题的对象为2022年立项的院校研究课题,且已经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对逾期还不能结题的课题,填写《课题变更申请单》,可以申请一次延期,最长延期半年。无故不参加结题的项目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结题材料及提交要求
1.课题主持人应按照以下顺序提供结题材料:封面(白色封面纸)、目录、课题申报书、中期检查表、研究报告、政策建议报告、其他研究成果等,其中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报告为必备成果。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三份)。
2.结题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份单独装订)。
3.结题材料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成册。纸质稿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行政楼203),电子版请发送至359111864@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按“xxx课题结题材料+结题人姓名”格式注明。
4. 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
三、结项鉴定方法
课题结题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PPT汇报,10分钟)。
3.专家通过审议材料、听取汇报、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1)是否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2)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是否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等。
鉴定通过后,相关政策建议报告将报送给校领导审阅,研究报告将刊登于学校刊物《高教发改信息》。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1.结题材料封面、目录模板
2.中期检查表
3.政策建议报告模板
4.结题登记表
5.课题变更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