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为加强新余学院院校研究课题的过程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发改办(高教中心)将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开题以来的进展情况及初步研究成果;
2.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3.下一步研究计划。
二、中期检查程序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对照课题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认真总结课题按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填写《新余学院院校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2.课题负责人须对研究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课题组的研究总体进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发改办(高教中心)将组织专家组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形成课题的中期检查结论。
三、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课题中期检查材料提交要求如下:《新余学院院校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纸质一式3份,电子稿word文档格式)。
请各课题负责人在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发改办(高教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3697995@qq.com,纸质版一式3份提交至发改办(行政楼203),联系人:肖琳。
附件:《新余学院院校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
发改办(高教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