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4-28 15:11:37    点击数:

一、发展规划工作:

1.组织开展学校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的起草、编制和论证;指导、协调学校各分项规划、二级学院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研究并协调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做好各类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评估;

2.组织和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调研、认证和制定工作;

3.牵头做好《新余学院章程》制(修)订工作,促进形成、完善学校相关的制度体系;

 

二、学科建设工作: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文件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一流学科的申报、遴选、中期检查、终期验收等工作;

3.负责制订学科建设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

4.负责学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5.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及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统计信息工作:

1.负责学校的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2.负责学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编订学校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高教研究工作:

1.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动态,按照学校要求开展高等教育研究;组织申报校本研究课题;

2.负责编印内部期刊《高教发改信息》

 

五、学术委员会工作

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运行工作;

2.协助校学术委员会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学术事务;

3.撰写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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